龙溪大道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道路与绿化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服务

  • 项目名称:龙溪大道地块市政配套工程(道路与绿化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0-1030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10.605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市场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备质量技术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或市场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件二),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建局房建市政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3日 10时0分 – 2020年8月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11日 0时0分 – 2020年8月3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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