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道(天河北路-洛溪大桥)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洛溪大桥拓宽工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服务

  • 项目名称:广州大道(天河北路-洛溪大桥)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洛溪大桥拓宽工程桥梁健康监测系统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0-1033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99.13547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1.1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内容涉及的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及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 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人声明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签字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即:如控股单位先投标则被控股单位不得投标,如被控股单位先投标则控股单位不得投标。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类似斜拉桥梁的健康监测业绩。需同时提供类似桥梁业绩属于斜拉桥梁的证明材料、监测报告、技术服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委托书。类似监测项目业绩日期以监测报告为准。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一)。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 10时30分 – 2020年8月4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6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7月15日 0时0分 – 2020年8月4日 10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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