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0-1052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4.4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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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混凝土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混凝土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混凝土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混凝土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混凝土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 9时0分 – 2020年9月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多功能1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15日 0时0分 – 2020年9月8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0年9月8日 8时45分 – 2020年9月8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多功能1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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