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质量检测项目】(1标)

  • 项目名称: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质量检测项目】(1标)
  • 项目编号:JG2020-1054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21.851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1.1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1)见证取样检测: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③砂、石常规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⑤简易土工试验,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等;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1)见证取样检测: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②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③砂、石常规检验,④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⑤简易土工试验,⑥混凝土掺加剂检验;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等;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参考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2.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混凝土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混凝土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混凝土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三。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近二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混凝土管部门或市场监督混凝土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0年9月9日 14时30分 – 2020年9月9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8月20日 0时0分 – 2020年9月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0年9月9日 14时15分 – 2020年9月9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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